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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移民律师警告:犯下这5种轻罪 今后可被拒入境

  

  外国游客被拒入境情况亦不时可见,针对一般人以为只是犯下重罪或是涉及恐怖活动才有可能被拒入境,有移民律师指出,若曾犯轻罪而被留下案底,也可能遭到拒绝入境,需要打道回府。
 

  移民律师柯恩(David Cohen)最近在网上发文警告,一些曾犯轻罪的外国人,例如鲁莽驾驶或是使用已无效信用卡刷卡,确实可能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拒绝入境。他整理出其中5项人们容易忽略,但足以被拒入境的轻罪,提醒有此情况的外国人士包括中国旅客格外留意。

  

  柯恩指出,较常发生又容易被忽略的******项是鲁莽驾驶(reckless driving)。他指出,通常人们知道(DUI)驾驶(受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是属于较严重罪行,但在《移民法》对不能入境(inadmissibility)的规定当中,鲁莽驾驶的罪与DUI相同,都可能因此被拒入境。

  

  第二项轻罪则是使用明知已经无效的信用卡,也有可能在入境时遇到麻烦。根据《移民法》,使用无效信用卡并留下纪录,已足够构成被拒入境的原因。

  

  柯恩表示,第三项轻罪是无牌驾驶,一些外国旅客可能觉得没有当地有效驾照,纯粹为了好玩就开朋友的车兜风,一旦被警察发现可被控无牌驾驶,此纪录可以导致该旅客在下次入境加拿大时被拒绝。
 

  第四项轻罪则是打架或与人冲突情况。例如有旅客在美国酒吧与人打架召警处理,旅客之后想入境加拿大,则可能会到了边境之后,才发现自己是加拿大政府不允许入境的人物。

  

  他提醒,在酒吧打架涉及的袭击罪,即使没有人受伤,也没有使用武器,纯粹只是肢体冲突及推挤,都已是加拿大《移民法》规定下,不能入境的情况。
 

  第五项则是偷小钱。柯恩说,加拿大《刑法》对于偷窃罪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上是较严重罪名;偷窃金额在5000元以下是较轻微罪名,两者有所区分,但《移民法》对于不能入境的规定,即不管偷窃金额多少,只要旅客涉及偷窃罪即可以被拒入境。

  

  柯恩说,《移民法》禁止入境的人士不一定是那些犯过重罪的外国人士,一些只是在多年前犯过轻罪,可能年代久远自己已不记得,但却留在CBSA的电脑档案当中,或是CBSA档案与其他国家合作相连,而可以被取得。
 

  他因此提醒,对于曾犯轻罪的旅客,必须对于CBSA的提问有所準备,甚至是事前先询问移民律师,了解自己被拒入境的机会,再作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