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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国投资移民EB5涨价已成定局,对投资人会有哪些影响?

  前不久才出了众议院通过取消EB5申请名额国别限制的新闻,现在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又推出新规:EB5项目的******投资额涨至90万和180万美金!

  所以以价格亲民、条件简单著称的EB5投资移民项目

  涨价已成定局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EB5,由美国国会在1990年设立,由美国公民及移民管理局(USCIS)管理实施,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来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每年全球共1万个名额)。

  申请条件

  EB5投资者必须在美投资一家新的商业企业(投资期限为5年,五年后一次性返还投资款);并为美国工人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即可获发两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两年届满前90天,若投资行为仍在,则投资人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美国******居民。

  投资金额

  通常情况下,在美国******的合格投资额为100万美元。

  有针对性的就业区(高失业或人口稀少区域),则******的合格投资额为50万美元。

  改革要点

  此次新规将于今年11月21日正式生效,而生效前已提交的申请不受新规影响。根据移民局官网发布内容,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为应对通货膨胀,******投资额涨为90万美元(有针对性的就业区TEA)和180万美元(非TEA地区),且未来******投资额将每五年根据通货膨胀率调整一次。

  2

  为确保TEA指定公平一致、能更加严格地遵守国会将投资引导到最需要地区的意图,未来将由国土安全部而不再由州级政府指定TEA地区。

  3

  若申请人在I-526申请批准后,因为非自身原因需要递交新的EB5申请(如区域中心关停)时,可以保留先前批准的申请优先日。

  在正式发布之前,新法规的具体内容还是谜,可以预期的是,一旦该法规发布:

  行业机构将发起诉讼,试图阻止该法规实施。发起诉讼的诉由,猜测应该是移民局的法规出台程序,不符合行政法规立法程序。具体怎么违反了,等诉状出来,再看了。

  行业机构将加紧推动国会的EB-5立法程序,以便替换该法规。因为,国会立法出台的法律,效力高于行政部门(移民局)的法规。

  1.效日期

  新法案将于2019年11月21日生效,自联邦公报公布之日起120天。

  国土安全部已确定,这120天的期限是合理的,确保EB-5申请人和EB-5市场有时间调整计划,适应该规则所做的更改。

  2.规则实施

  本规则的变更将适用于在最终规则生效之日或之后递交I-526的所有外国投资移民申请者。

  在规则生效日期之前递交的I-526申请,将允许根据提交申请时的监管要求证明其有效性。

  3.限日期保留

  现行的法案中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不允许投资人将已获批分类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用于随后提交申请相同类别的移民申请。

  在新法案中,国土安全部将允许符合条件的EB-5投资人使用之前已获批分类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用于申请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除非国土安全部由于欺诈、故意误导、错误、材料错误等原因撤销申请者的获批身份。

  影响:

  ①、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预测的签证分配,降低因区域中心关闭而导致签证获得日期大幅波动的可能性

  ②、为希望在美国******居留的投资人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从而降低了投资发生意外变化的负担

  ③、为投资人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以促成更多可行的投资、潜在的减少欺诈,并提高创造就业的潜力

  4.资金额上涨

  自1990年以来,法案对于EB-5 的投资要求一直保持在非TEA地区100万美金,TEA地区50万美金。

  在新法案当中,全部将******投资金额上涨到了非TEA地区180万美金,TEA地区90万美金。

  影响:

  ①、增加投资额是为了配合通货膨胀以及投资的实际价值

  ②增加每个投资人的投资额会潜在的导致整个项目获得的投资整体上升

  ③、对于区域中心来说,单个投资人的投资额越高,就意味着需要为项目筹资所需要招募的投资人个数越少,因此用于招募投资人的成本就越低

  ④、投资金额的上涨可能会导致某些投资人不能或不愿意再进行投资

  ⑤、由于投资人数量可能会降低,那么相应的创造就业的数量也会降低

  ⑥、对于区域中心来说,更高的投资金额可能会导致在全球范围投资人的数量减少,从而使得招募投资人和匹配项目的成本上升

  ⑦、潜在降低的投资人数量可能会导致某些项目因缺乏必要的资本而无法顺利进行

  ⑧、投资额上涨可能会导致外国投资人对其他国家的投资移民项目更感兴趣。

  5.EA地区的判定

  现行的法案中将TEA定义为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至少为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

  目前,投资者通过两种方式证明他们的投资处于高失业率地区:

  1)提供新商业企业主营业务所在的都市统计区(MSA)、MSA内的特定县,或者人口在2万以上的城镇所在县的平均失业情况的证据,至少为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

  2)提交新商业企业所在的州政府授权机构的信函,证明企业主营业务所在的都市统计区的地理或政治分区,或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城市或城镇,已被确定为高失业区。

  在新法案中,国土安全部将取消各州对高失业地区的指定。

  国土安全部还修正了投资者证明其投资处于高失业率地区的方式:

  1)国土安全部将增加在城市统计区(MSA)以外的人口在2万或以上的城镇,作为一个特定的、独立的区域,依据高失业率,这些区域可能有资格成为TEA。

  2)国土安全部将修改其规章制度,使TEA可以由一个普查区或连续普查区组成,新商业企业主要在这些地区开展业务。

  如果:

  • 新的商业企业位于一个以上的人口普查区域

  • 该地区或地区的失业率加权平均值至少为全国平均值的150%。

  3)国土安全部还将修改其规章制度,使TEA可能由多个普查区组成,新商业企业主要在普查区内开展业务,包括任何和所有相邻地区,前提是所有相关地区的失业率加权平均值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0%。

  影响:

  ①、判断TEA地区需要依赖于大量的普查地块数据,而这些用到的普查地块需要与项目实际所在地区间接的一一相连

  ②、可能更好地刺激失业率******地区的就业增长,这符合国会的意图

  ③、此TEA规定可能会导致一些项目和投资不再符合高失业率地区的条件。

  6.存的技术问题

  ①、现行的法案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附属申请人一开始没有被包括在主申请里面,如何以及什么时候可以提交他们的I-829申请。

  ②、I-829申请人的面试一般在新商业机构(NCE)里进行。

  ③、现行的法案要求移民投资人以及他/她的附属申请人直接联系当地办事处以获得他们的******居民卡。

  新法案中针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了修改补充

  1、明确了与移民投资人分开提交I-829表格的附属申请人的申请流程

  2、为I-829申请的面试地点提供了灵活性

  3、修改了移民投资人在申请I-829获批后获得新******居民卡的规定,因为国土安全部将会在移民投资人及附属投资人做指纹识别的同时获取了他们的生物特征数据

  4、增加了新的法案条例,允许部分由于新法案的实施导致项目出现修改或补充的投资人保留EB-5评级资格。

  影响:

  1、使得与移民投资人分开提交申请的附属申请人的申请流程更加清晰,并消除了可能产生的混淆

  2、I-829面试可以在NCE之外的场所进行,例如USCIS办公室、移民投资人的住所等,从而使得面试更加有效率,减轻移民投资人的负担

  3、某些投资人将会因此获益,不再需要安排长途旅行来进行面试,从而节省了面试可能带来的时间和成本

  4、即将获得******居民卡的投资人也将节省更多的时间和成本来采集生物信息。

  新法规发布

  对于现有中国EB-5投资人的利弊

  →利

  1、涨价,全球新EB-5申请会减少,中国人能获得的EB-5签证将在几年后增长(每年一万张EB-5签证中国人是用别的国家剩下的),排期相对缩短;

  2、新法规涨价而且不增加签证,区域中心很难招募到新投资人,就有动力去推动国会层面的EB-5立法改革,会有可能增加EB-5签证(虽然很小)或其他有利条款;

  →弊

  1、新法规出台有个过渡期,30-90天乃至120天,这期间会挤进来大批其他国家的EB-5投资人,这些人都会排到中国人之前,会大大延长排期;

  2、行业发起的诉讼,有可能阻碍该法规的实施,如果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反倒吸引了大批的新申请人;

  3、新法规倒逼出来的国会EB-5立法改革,最终出台的如果是只有预留签证而不增加签证配额的新法案的话,那么也会大幅延长排期;

  究竟是利是弊,只能走着看了。

  这次新规的公布,也再次印证了移民行业的规律:移民的门槛总是越来越高,亲民的移民项目都会逐步提高要求甚至被关停。所以如果你是迟早都要移民,那肯定是早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