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28-8888 8888

美国

移民案例 | 如何为孩子教育问题做移民规划?

  

  近年来,中国海外投资移民迅速增长,其中超过80%的申请人将子女教育作为最直接的移民原因。中国父母担心填鸭式教育制度、漫长的学习时间和竞争激烈的考试制度对自己的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食品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都成为移民的原因之一。那究竟如何为孩子教育问题做移民规划呢?今天就来看一篇资深业内人士撰写的文章,基于真实情况的案例分析,为投资人移民规划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

  

  中国家庭移民美国的几种常见选择

  目前,中国投资人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移民方式:

  * 直接投资移民(Direct EB-5)* 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Regional-Center EB-5)
        * EB-1C :跨国公司的高管(Multinational Executives or Managers)

  1-直接投资移民:投资人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产生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直接投资移民有两种方式:投资者自己经营和管理;投资者只是有限合伙公司的有限合伙人,自己不参加日常经营和管理。据统计大部分直接投资移民的人都是希望自己掌控资金,希望自己参加对企业的经营管理。
 

  2-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投资人把50万或100万美元投资到一个移民局事先批准的区域中心里,投资人不直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10个工作机会可以是10个全职员工,也可以是10个间接的工作机会(通过经济模型来计算)。现在市场上所有的EB-5项目都是在目标就业区的5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

  3L-1A to 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国的公司担任高管职位一年以上,被派到美国的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继续担任高管职务,只要美国公司已经在美国经营业务一年以上,即可以通过EB-1C办绿卡。如果美国的公司是刚刚成立或者在美国经营生意还不到一年,则只能先申请一年的L-1A签证,等美国公司经营了生意一年以后再申请绿卡。EB-1C的非移民签证是L-1A签证。虽然L-1A签证和EB-1C的法律要求相同,只是EB-1C要求美国公司已经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但实际上,移民局对EB-1C案件的审理比起L-1A来说要严格和苛刻许多。
 

  决定中国家庭移民美国的选择的因素

  一般来说,投资移民专家为投资人作移民计划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询问投资人情况:

  * 移民的目的是什么?自己想移民或者只是为了孩子?家里有几个孩子?孩子的年龄多大?孩子现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如果孩子在中国,希望孩子什么时间去美国上学?

  * 父母能拿出多少钱来办移民?

  * 父母想来美国经营生意吗?如果是,父母现在是否已经在美国做生意?如果不办移民,父母也想在美国做生意吗?

  * 如果父母想来美国经营生意,父母能够花时间在美国居住,至少花一部分精力投入到美国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上来?

  * 父母想在美国的生意中起积极的管理作用还是间接的作用?

  * 父母对美国文化,语言以及生意经营的了解程度如何?父母可以自己经营生意或是单纯地依靠朋友来帮忙?
 

  案例分析:适合自己的,才是******的

  李先生在上海有一个经营了10多年的公司,主营传媒业务,公司有20多个员工,公司与国外没有任何业务来往。李先生独生女儿在美国上大二,已经19岁,她很喜欢美国,想在毕业后留下来。李先生女儿学的艺术专业,毕业以后找工作难度较大。即使找到工作,也将面临雇主不一定愿意办H-1B工作签证和H-1B工作签证低中签率的问题。每年H-1B抽签,中签率只有30%左右。李先生和女儿都认为,拥有一个美国绿卡身份,不论是毕业找工作还是自己的艺术创造都比较方便。
 

  李先生听说L-1和EB-1C办绿卡又快又好,所以希望在美国开公司。通过和李先生的仔细交流,投资移民专家发现L-1和EB-1C对李先生并不合适。李先生在中国工作繁忙,他和太太都不想来美国工作和生活,所以只需要女儿拿到绿卡就可以。即便是公司成立,李先生******每年1-2次来美国,没有办法在美国经营管理业务。在仔细了解李先生的情况后,投资移民专家认为李先生为女儿办绿卡的******的途径是通过EB-5区域中心来办绿卡。
 

  首先,L-1签证和EB-1C不合适,虽然李先生可以在美国开个公司并租个办公地点,写个经营计划以申请获得最初一年的L-1签证,但一年以后要延长签证以及办绿卡都会非常困难。虽然移民法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雇佣几个雇员,但根据经验,如果公司在一年之内不能请4 个员工,一般来说就很难获得L-1延长的批准(除非公司的雇员是专业人员,如工程师之类,则可以不需要4名雇员)。因为李先生要从头开始在美国把业务开展起来,在一年之内请上至少4个员工并不是一件易事。再加上本人没有时间来美国经营管理公司,所以他的L-1签证可能很难延长,更谈不上最终拿绿卡。
 

  另外,EB-5直投也不是一个适合他的方式。因为他本人没有时间在美国经营管理他的企业,他的企业很难在美国发展起来以至于两年之内雇上10个员工。虽然李先生提到可以请朋友帮忙经营公司,但根据经验,这种请朋友帮忙的生意大多都很难成功地经营下去,最后经常以不欢而散结尾。因为李先生的主要目的是为女儿办个绿卡, 并不是因为有生意必要在美国经营生意。
 

  因此,EB-5区域中心移民是最适合他的方式。他可以把女儿可以主申请人的身份办绿卡。这样李先生不需要花时间来顾及美国的生意,女儿可以安心读书。等女儿成为公民之后,如果李先生和太太改变主意想来美国,可以申请家庭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