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2025至26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各项吸引人才与资本投资者的入境计划会增设申请费用,并按签证/入境证逗留期限长短上调获批申请的签发费,以反映成本及体现“用者自付”原则。上述收费已于2025年2月26日上午11时(下称生效时间)起生效。
由生效时间起,主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指明入境计划(指明计划)下提出每宗入境、改变逗留条件或延长逗留限期申请,均须缴交港币600元申请费,而获批申请的签证费用则由本来划一收费港币230元,按签证/入境证逗留期限长短上调至港币600元(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或港币1,300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各项人才与资本投资者的入境计划自推出或优化以来广受欢迎。不同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数目由2022年约58,000宗激增至2023年超过221,000宗及2024约208,000宗,与2022年相比增幅超过250%。处理此类申请需要大量行政资源,在参考海外地区类似申请的收费后,政府决定就指明计划下的申请划一增设申请费,同时提高签证/入境证的签发费,以尽量收回处理申请的行政成本。”
政府发言人续指:“政府会继续适时检视及优化各项人才入境安排,并积极推广香港的独特优势和发展机遇,以及为抵港人才提供全方位支援服务,吸引国际多元人才来港发展。我们有信心新措施不会影响香港吸引人才。”
除指明计划外,现时适用于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证的费用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