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港险实施新规!转介费用上限50%

2025-09-04 10:59:27

9月1日,香港保监局发布最新文件,明确将50%视为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可向转介人支付转介费用的基准水平,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能豁免50%限制的,是转介方为香港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如金管局、证监会、积金局)发牌的持牌金融机构(例如持牌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与这些机构的合作,因其本身已受严格监管,可不受此限。
 
香港保监局此次发文一方面表现了监管对香港保险业转介模式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展现出监管对转介模式的规管,把转介模式限制在仅是转介而非销售,香港经纪公司需承担起销售、服务等职能。
 
这样做的好处很多,首先监管对持牌机构方便监管,减少客户因孤儿单、服务不专业等投诉;其次能够很好的整顿返佣等不和谐行业行为;最后符合内地保险业监管需要。
 
针对持牌保险经纪:对转介费超基准线的公司,保监局将开展实地查察和非实地审查,重点检查公司管治与内部管控;在处理牌照续期申请时,也会将转介费合规情况纳入评估。
 
针对获授权保险人:保监局将评估保险人中介管理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核查其在与经纪公司合作的尽职审查中,是否充分考虑了50%转介费基准线。
 
一旦发现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纵容不当操作,保监局将依法采取监管及纪律行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限制业务、牌照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