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回美纸离境,或面临3年/10年非法居留入境禁令

2026-08-19 11:48:24

8月13日公布的一项重大移民案判决,对于童年抵美者暂缓遣返计划(DACA)受惠人以及其他仰赖预先假释(Advance Parole,俗称回美纸)途径的申请绿卡者,都可能带来重大影响。
 
据星岛日报综合《新闻周刊》报道,美国司法部下属的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在2012年的《阿拉巴利与耶拉贝利案》(Matter of Arrabally and Yerrabelly)判决,认定依回美纸进行的短期出国旅行,不算会触发非法居留禁令的“离境”。过去,DACA受惠人可以在特定教育、工作及人道主义性质的旅行时申请回美纸。
 
BIA在今年8月13日的《德尔卡-拉拉案》(Matter of Delcarmen-Lara)判决中,推翻上述解释,认定持回美纸离开美国,在移民法的定义下仍算“离境”,部分申请人日后申请入境或是调整身份时,有可能面对3年或10年的非法居留入境禁令。
 
√ 3年禁令: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但不足一年后离境,3年内不得入境美国;
 
√ 10年禁令:在美国非法居留满一年后离境,10年内不得入境美国。
 

这是10多年来影响回美纸最重要的政策转变之一,预计会受到移民律师与倡议团体的密切关注。
 
回美纸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核发的临时旅行文件,允许部分移民身分尚未确定者暂时离美,并申请重新入境。申请人通常要提交I-131表格,得到批准后才能离美。
 
长久以来移民律师都建议申请人审慎评估可能衍生的移民后果,因为回美纸不保证一定可以重新入境。
 
BIA表示,国会并未在《移民与国籍法》相关条文中,为回美纸旅行制订例外;旧判决与移民法相抵触,因此决定予以推翻。但鉴于移民多年来都依赖旧判决,新的法律解释只适用于判决公布日之后才提交的案件。
 
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移民律师卡克(Charles Kuck)指出,这项判决并没有禁止DACA受惠人使用回美纸旅行,但增加了额外的程序步骤。“对于在取得DACA资格之前就累计非法居留纪录的受惠人,现在要求他们在提交身份调整申请时,一并提交豁免申请。”
 
USCIS发言人卡勒(Zach Kahler)表示,这项判决确认一项“简单明了的原则”:离开美国意味着什么。“国会制订的移民法律规定,累计非法居留的人离境后,申请入境必须承担相应后果,就算是持回美纸离境也一样。”
 
“这项判决是刻意逐步拆解DACA的动作。”FWD.us的总裁舒尔特(Todd Schulte)表示:“回美纸一向成效******,让数万人在政府许可下出国并顺利返回。下届政府应该立即推翻这项具毁灭性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