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移民案例分析:如何通过出售房产来解释资金来源?

2016-09-09 19:21:45

  

  随着中国楼市近年来的迅猛增长,房价不断攀升,将房产出售所得作为EB5投资款已成为中国申请人最常见的资金来源之一。在此种情况下,要证明投资款的合法来源,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房屋销售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

  申请人实际收到房产销售款的证明,如银行对账单、支票等;

  房产所有权实际转移的证明;

  申请人缴纳相关税费的单据;

  房产市场价值的评估证明;

  申请人当初购买此房产的资金来源证明;

  房屋贷款的当前状况。


       

  案例一:投资人A提交的证明文件中,缺少能够证明其当初购买所售房屋时的资金是合法所得的相关文件,收到USCIS的RFE补件要求。
 

  解析:以房产销售款作为EB5投资款时,申请人除了需证明此笔销售款的合法来源,还需证明当初购买所售房产时使用的资金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房产购买的时间越久,越难提供当初购买房产资金的合法来源,我们专业的移民律师会根据每位投资人的不同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达到移民局关于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如果是5年以前购买的房产,无法提供购房资金来源证明时,申请人需在律师的指导下,对购房款的合法来源提供合理的解释。

  

  案例二:为了避税,申请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申报的销售金额与实际销售金额不符。
 

  解析:关于房屋的真实价值,以及申请人实际获得的销售款数额,移民局会严格审查。如果房屋销售合同、银行对账单、纳税记录及房屋市场价值评估中的数额不一致,移民局会发出RFE要求补件说明,这会大大影响您的申请进度。所以在出售房产过程中,请务必确保销售价格在各类文件中的一致性。

  

  案例三:所售房屋是申请人当初通过贷款购买的

  解析:通过贷款购房相当普遍,但在用售房款作为EB5投资款时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移民官根据申请人当初购买房屋时的贷款合同,发现在房屋出售时贷款尚未还清,但申请人主张其出售房屋所获得的所有销售款均已转入其个人名下并用作EB5投资款。此时,移民局会发出RFE要求申请人针对未偿还贷款部分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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