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移民政策

2013年8月,格林纳达政府正式通过第15号法案《格林纳达投资公民法》,允许申请人通过向国家转型基金(NTF)捐款或投资政府批准的固定资产项目获取该国公民身份2019年5月,格林纳达政府对2013年第15号法案进行了修订,允许多人对政府规定的第11款获批固定资产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即可为其本人及附属申请人获取该国公民身份。
 
申请人有以下三种选择申请格林纳达公民身份:
 
1、国家捐款:投资额从15万美元(单个申请人到20万美元主申请人和多3名附属申请人不等。
2、固定资产投资(5年):投资额为35万美元。
3、股权投资(5年):投资额为22万美元,外加5万美元的政府规费。